根据《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<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>的通知》(教职成﹝2021﹞4号)、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<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(修订)>的通知》(桂教规范﹝2023﹞3号)要求,经系部考察、职能部门审核、院长办公会、党委会研究确定,入选我院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岗位实习单位有南宁市李宁体育园、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、上海沪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共3家。
特此公告。
广西南宁技师学院
2023年10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