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<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>的通知》(教职成﹝2021﹞4号)、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<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(修订)>的通知》(桂教规范﹝2023﹞3号)要求,经系部考察、职能部门审核、学院院长办公会、党委会研究确定,我院2026年春季学期拟安排学生赴有关单位进行岗位实习,企业名单详见附件。
附件:
附件:广西南宁技师学院2026年春季学期学生岗位实习单位(第六批).xlsx
广西南宁技师学院
2026年5月11日